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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4月28日 星期二
2015年3月4日 星期三
簽訂供氣定型化契約,保障桶裝瓦斯消費權益
瓦斯桶的殘氣可以退費嗎?換1間瓦斯行叫瓦斯,原瓦斯行不退押瓶費要怎麼辦?瓦斯行收檢驗費合理嗎?你有遇過這些惱人的瓦斯糾紛或問題嗎?以上這些狀況,只要消費者與瓦斯行簽訂家用液化石油氣供氣定型化契約都能獲得解決,充分保障買賣雙方權益。
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鑑於近年來國內瓦斯桶押瓶費及其退費之交易紛爭不斷,指導內政部消防署及經濟部能源局於100年2月10日會銜公告實施家用液化石油氣供氣定型化契約,比照租房子時要跟房東簽契約,以避免消費爭議之發生。而消費者簽訂契約有下列優點:
1、瓦斯品質重量可確保。
2、瓦斯沒用完可退費。
3、押瓶費可全數退還。
4、瓦斯使用安全有保障。
5、消費權益義務說清楚。
消費者向瓦斯行購買瓦斯桶時,應向瓦斯行要求簽訂家用液化石油氣供氣定型化契約,之後繼續向同一家瓦斯行購買瓦斯桶時,則不需重新簽訂。若瓦斯行不與消費者簽訂契約,可至各直轄市、縣(市)消防局官網查詢配合實施簽訂契約之瓦斯行名冊及定型化契約範本,或直接電洽各直轄市、縣(市)消防局業務單位詢問,改向配合實施簽訂契約之瓦斯行簽約。
簽訂契約後,消費者如與瓦斯行發生消費爭議,可逕向各直轄市、縣(市)政府的消費者服務中心反應,並由相關單位依照簽訂之契約內容協調處理,即可避免過去未簽約發生糾紛時求助無門之情形。
轉載自(http://www.moi.gov.tw/chi/chi_moi_note/moi_note_detail.aspx?sn=699)
各 類 場 所 辦 理 消 防 安 全 設 備 檢 修 申 報 期 限 表
各 類 場 所 辦 理 消 防 安 全 設 備 檢 修 申 報 期 限 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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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 類 場 所 用 途 分 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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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報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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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類
(1~3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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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影片映演場所(戲院、電影院)、歌廳、舞廳、夜總會、俱樂部、理容院(觀光理髮、視廳理容等)、指壓按摩場所、錄影節目帶播映場所(MTV等)、視聽歌唱場所(KTV等)、酒家、酒吧、酒店(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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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3月及9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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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齡球館、撞球場、集會堂、健身休閒中心(含提供指壓、三溫暖等設施之美容瘦身場所)、室內螢幕式高爾夫練習場、遊藝場所、電子遊戲場、資訊休閒場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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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光旅館、飯店、旅館、招待所(限有寢室客房者)。(含寺廟之香客大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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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類
(4~7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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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場、市場、百貨商場、超級市場、零售市場、展覽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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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5月及11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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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廳、飲食店、咖啡廳、茶藝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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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院、療養院、長期照護機構、養護機構、安養機構、老人服務機構(限供日間照顧、臨時照顧、短期保護及安置使用者)、兒童褔利設施、育嬰中心、護理之家機構、產後護理機構、啟明、啟智、啟聰等特殊學校。(含殘障服務福利中心、作月子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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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溫暖、公共浴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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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類
(1~3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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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站、飛機場大廈、候船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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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3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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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貨經紀業、證券交易所、金融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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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學校教室、補習班、訓練班、K書中心、安親(才藝)班。(含漫畫出租店、學校活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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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類
(4~6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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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書館、博物館、美術館、陳列館、史蹟資料館、紀念館及其他類似場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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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5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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寺廟、宗祠、教堂、靈骨塔及其他類似場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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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公室、靶場、診所、前款第六目以外之老人服務機構、老人文康機構。(含單純美容瘦身場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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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類
(7~9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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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合住宅、寄宿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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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9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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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育館、活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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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內溜冰場、室內游泳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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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類
(10~12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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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影攝影場、電視播送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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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11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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倉庫、傢俱展示販售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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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稚園、托兒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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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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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信機器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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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5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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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車修護廠、飛機修理廠、飛機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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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內停車場、建築物依法附設之室內停車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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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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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度、中度、低度危險工作場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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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11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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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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複合用途建築物中,有供甲類用途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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採整棟申報者,每年5月及11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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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目以外供第乙、丙、丁類用途之複合用途建築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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採整棟申報者,每年11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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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建築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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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11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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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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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場、大眾運輸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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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5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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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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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定之場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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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3月3日 星期二
2015年3月2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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